警长的名字

作者:奈特鲁尼克(加)

夜X/译

  卖肉的是乔伊,打铁的是瑞奇,收你半个美元带给你一个黑美人的是纳胡拉……警长认识镇上的每一个人,知道他们的来历脾性。比如发现尸体的小克里夫,在每周三晚去和鲍威尔家的二女儿约会时,总会跑去汉瑟的珠宝店借一块金表充门面。

  汉瑟死在自己的珠宝柜台后面,脑门上中了一枪,几乎没怎么流血,脸上的表情比他活着的任何时候都诚实。雪鸦镇上一次有人死于非命,还是三年前那个被马车撞倒的外乡倒霉蛋——警长知道那是库波特家的马车,但谁会为一个无名醉鬼去麻烦最诚实的皮革商和好邻居呢?正因为常年如此太平,上头才会觉得在一个三百多人口的镇子上,只有一名警官就足够了。

  “今时不同往日。”警长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十年以前,不足百人的镇子也会有正副警长,而十四岁以上的男性居民几乎个个佩枪,有些地方因此而变得安全,有些地方适得其反。

  汉瑟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血迹,一个光洁的弹孔不偏不倚位居眉心,警长甚至能想象开枪的人郑重其事,仔细目测了左右距离才扣动扳机。凶手用的是.22,子弹没能穿颅而出,但恐怕在脑壳里面翻滚反射了不少路程。用这种女人气的枪抢劫,凶手若非胆大包天,就是完全外行。像是为了证明后者,玻璃柜台被漫不经心地打碎了几个,但汉瑟的柜台里根本只有便宜货,宝贝都在保险箱里——事前稍作打听就该知道——而保险箱安然无恙,甚至连被人发现过的痕迹都没有。

  杀人越货在雪鸦镇有年月没发生了,但一个有经验的警长不会慌张,确定了被吓坏的小克里夫没有破坏现场之后,他接下来应该询问邻居们:有没有看见什么人,有没有听见声响……而这多半不会有什么收获。街对面就是酒吧,.22微弱的枪声也许被音乐淹没了,否则发现尸体的就不会是小克里夫了。警长最该做的是到旅馆打听最近住进来的可疑人物——凶手是外来的,这很好推断,毕竟汉瑟人缘虽然不好,但不至于让人要杀他,而且镇上居民没法脱手赃物;他还应该到酒吧问问——也许在动手之前,那家伙还需要喝一杯壮胆。

  对汉瑟的邻居们来说,明哲保身洗脱干系是他们的第一要务,而协助警长弄清真相则无关紧要,毕竟他们不是珠宝商,不过是些做小生意的老实人,抢匪是不会看上他们的。也许正因为此,斯班塞老爹的耳聋突然加重了,分辨不清“抢匪”和“橡皮”;麦克唐纳为了证明自己睡起来就像头猪,睁着眼睛表演了打呼;卡洛斯太太尝试晕倒未果,转而用头风发作来回避问题;而体壮如牛的格雷戈,大概因为体认到自己生就一副屠夫模样,在警长面前十指交扣,惊恐表情十分做作。

  他们帮不上忙不让人意外,而让警长失望的是在别处也无所获。红鹤酒吧的老板艾伯特是个哪怕一个客人都没有,也会把店门开到2、3点,在吧台后静静端坐的怪人。他跟别的酒吧老板不同,口风甚紧,但拥有一副好眼力,而且和警长交情匪浅。当警长问他,昨晚有看见什么或听见什么时,他直视着警长的眼睛,郑重得有点过分地回答:“没有,完全没有。”

  在安格尔夫人的小旅店,警长执意翻查入住记录,揪出了一对私奔的小情侣。小伙子学会了几句粗话,但和他刻意穿着的破旧外套遮不住精纺衬衣和白嫩皮肤一样,这掩盖不了他的书卷气。另有一位房客是东海岸来的投资商,不问可知是个骗子,先关后审料不冤枉,但大腹便便绝不似打家劫舍之辈,警长也无暇敲打他。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入住一周以上的长住客了。在一个地方踩点一周才动手——这是大城市银行抢匪的做法,用在老汉瑟身上实在大材小用;何况容易夜长梦多,极不适合这人人相熟的弹丸之地。

  也许这是个来去如风的游侠,夜暮方来,黎明便走。警长对自己摇了摇头,这种穿州过省的盗贼已经有十来年没听说了。自从各处的矿都有了主,联邦军队也开始重视起对银行汇兑的保护,以往在大篷车旁呼啸而过的汉子要不毙命荒野,要不成了头面人物。

  还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便是,这是寻仇,而抢劫不过是障眼法。回转到红鹤的警长喝下傍晚的第一杯金酒,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晃走。

  警长在自己的屋里醒来,空气里回荡的小提琴声几乎不成曲调,但当作闹钟绰绰有余了。房东威廉先生从第一天起就自称音乐家,但十年来警长没有听他完整地拉完过一首曲子。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渐渐地只剩下了警长这一个房客。威廉起初还想做些努力招揽生意,没多久就放弃了,转而试图说服警长为他早已事实上独享的整个二楼支付房租。警长婉拒了他的提议,直言自己孤身一人,对过大的房间心存不安。

  

  在只有一个警员的镇子,没有人会核实你的上班时间。纵然如此,警长知道自己绝不能怠惰,如果卖牛奶的老里奥尼赶着驴车驶过鹧鸪街,挨家挨户敲开街坊的大门时,警署窗前的国旗还没有挂出来,人们就会担心出了乱子。因此多少年来,警长一直准时上班,哪怕刚经历一个醉到不省人事的夜晚。

  警署是一座黑白风格的坡屋顶房子,曾是一名布匹商的店子和家。裸露的木骨架之间,原本洁白的灰泥随着时间流逝逐渐转黄,浸满了这条街的炊烟油垢,然而让人看着安心:至少上面没有火药熏黑的痕迹。今天,不同寻常之处一目了然:人们聚集在门口,等待警长。

  警长下意识地拽了下表链,随即肯定自己没有起得比平时更晚,更确定了认为只要警察准时上下班就不会发生罪案的想法毫无道理。但愿只是皮特森家的牛丢了:警长自知徒劳地期望着,扫视过一个个神色凝重的好事者,随即停留在一个他绝不愿在此时看见的人身上——酒保保罗。

  酒保的脸永远比顾客苍白,而保罗此时更是个中佼佼者。他本身安然无恙,一大清早出现在警署门口,只能说明红鹤出了事。

  “艾伯特被人杀了。”有好心人替保罗说出了事实,声音不大,但警长仍像被打了一闷棍,甚至没注意到那说话的是谁。

  艾伯特,调芝加哥落日只用七秒的艾伯特,做面包不放一滴水的艾伯特,吉他弹得比乐师还好的艾伯特,夜不能寐的艾伯特……警长的一半脑子回想着关于死者的林林总总,却仍然无法让顽固的另一半暂停片刻,它执着地重复:昨晚我去了红鹤。

  保罗在昨晚的酒馆里见过警长,和很多人一起,如很多个其他夜晚一样。有关昨晚的事实保罗还比警长本人知道得更多,比如他喝了多少杯,曾随着哪首曲子低吟,比如当有人出于好奇问起汉瑟的被杀,他用怎样的眼神瞪来人一眼,再灌自己一杯酒作为回答……但有一件事警长不知道,也不能指望保罗知道——他自己是怎么回得家。

  有无数次,警长告诫自己不许喝到烂醉,这样的夜晚也的确出现得越来越少,但在最要命的时候偏偏出现了。人群簇拥着警长来到红鹤,在上台阶的时候他努力控制步伐,每一步都在保持速度和迈得更稳之间几经争夺,而穿过厅门的一阵凉风帮助了他。

  艾伯特的前胸中了一颗子弹,直接命中心脏。他躺倒的地方是厅堂中央客人的桌子,而不是惯常呆着的吧台。桌子上摆着两个杯子,和小半瓶“火鸡”。要说这是两个人聊天起了口角,一个把另一个射杀的罪案现场,再像也没有了。

  保罗和其他酒吧常客看着警长,对警徽的尊敬或小市民的谨慎压住了那些疑问:昨晚不是你和艾伯特最后留下的吗,警长先生?你看到了什么,警长先生?你听到了什么,警长先生?

  他无需回答。他无法回答。

  最初几次他在小提琴声中醒来,记不起昨晚回家的过程时,他猜测那是艾伯特好心把自己送了回去。但艾伯特每次都矢口否认,说他离开时精神抖擞,好像能在两百码开外打死一头公牛。长此以往,警长凭着想象慢慢补全了自己离去时的样子:随随便便地戴上帽子,打开荷包,正确地估算出自己的账单,把艾伯特刻意减免的部分补上,手插在裤袋里走上街道,哼着歌,对月光不屑一顾……随后在黎明到来前把这一切都忘掉。

  昨晚的情景也是这样吗?

  警长几乎能立刻想象出来:暗藏的凶手,一个艾伯特偏爱与之聊天的残疾人或麻风病人,远远地窥伺着,直到这看似清醒的警徽废物蹒跚离去,从容地逼近正要关门的酒馆老板。

  也许凶手曾与他擦肩而过,甚至,为什么不呢,在他呕吐时扶过他——光想象这样的景象就让他无法忍受。但这总好过一个记忆之外的夜晚,一个说不清自己到底干了什么的凶案现场。

  艾伯特的伤口出血很多,分辨不清,不过被他压在身下的椅背上能看到弹孔。不用把弹头挖出来,警长就能判断那多半属于.38的柯尔特左轮。这枪有足够威力,穿透力却不强,不至误伤他人,所以警察最爱使用。当然,在不想动辄取人性命但出手就得可靠的盗匪团伙里也很常见。

  两天里死了两个人,即使所用凶器不同,也会让人怀疑是同一个人干的。想到了这一点,警长把不安压回心里,让街坊们帮忙安顿可怜的艾伯特——在没有法医的镇子,保留尸体是没有意义的——自己则开始询问保罗发现尸体的情形,半是因为必须,半是因为不想直接面对死者。

  感谢上帝,艾伯特没有妻儿。

  当保罗把早已一目了然的事实回答到第三遍时,日头还没升到天顶,警长不情不愿地打发他离开,并让他保证随叫随到。隔着墙,警长仍能感觉到人们的目光,听到他们的声音:有两个人被杀了,一个是珠宝店老板,一个是酒吧掌柜,还有人会重蹈覆辙吗?他们唯一的警长能保护他们吗?

  跳突许久的太阳穴刚平静下来一点,警长就走上了街头。即使戴着一顶警官帽,正午的阳光也不会让宿醉的人好受。但他不允许自己有太多时间休息,半是因为职责,半是因为内心的恐惧。

  和警长一样,每个人都知道,昨天那样的问答已经不足以应付眼前的状况:不仅是因为死了第二个人,还因为死的人是重要的酒吧老板:治丧和决定酒吧归属所需的时日,会让镇上一大半的男人夜里没了去处。为此他们起了同仇敌忾之心,热心地向警长提供线索。面生的毛皮贩子,酒量大的墨西哥人,比平常待得久的杂耍班,甚至突然欠了大笔赌债的倒霉鬼,都成了怀疑对象。为了不扫他们的兴,警长煞有介事地一一记下,但仍没有好意思真的去做不着边际的盘问。

  如果两件事确是一人所为,警长最希望的是这人已经就此罢手,离开了镇子,而不是等着自己去抓。他并不怕事,枪法仍如往昔,酒精也打不了他多少折扣。他唯一担心的是自己一枪击毙凶犯,民众欢呼,却只搜出一把.22手枪,那时,该当如何?

  要是最终警长能生擒某人,让他承认一切罪责,当然皆大欢喜。但这不那么容易。且不说线索匮乏,就是弄清了对象,也难以保证留下活口。听说如今的罪犯面对枪口全然不惧,几乎人人都跃跃欲试敢和你一较短长——这不怨他们大胆,只怪对手往往太不争气。当弹无虚发的辣手神探已经成了传说人物,身为正牌货色难免遭此尴尬。

  再次回到红鹤,没有艾伯特的地板上血渍历然。现场与珠宝店发生的罪案不同,连装模作样的打劫迹象也看不出。收银台里还有着四张五元的票子和一些零钱——证明了进进出出的街坊们老实本分,也证明了凶手志不在此。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东西被拿走了的话,架子上倒是有几个圆形灰印,暗示了一些原该在这里的酒瓶,但没人能确定那是什么时候的事。警长坐上吧台最熟悉的座位,拿起一个空杯,重又放下。

  回家的路上,警长没哼什么曲子,甚至没有大口呼吸,在风声之外,唯一的响动来自轻敲枪把的食指。夜色下没有人再来检阅他的警长职责,怀念老汉瑟和老艾伯特的义务,在刚才的几个小时他也已经完成了。这一天即将过去,他平安回到了家,没有发现,没有惊喜。

  也许应该庆祝一下。

  警长把一个人蜗居的房间称为“家”,多少含些刻意。这份刻意有些人看得出来,例如房东威廉,但他不会因此就在感恩节邀请警长参加家庭宴会,警长对这份故意忽略很是感激。何况这所谓家庭也不过只有夫妇二人,威廉太太的菜烧得令人不敢恭维——这难怪,她原是在舞池里讨生活的,能把荷包蛋煎得一面金黄,已属不易。

  说到舞池,那个年代的舞池才称得上名副其实。贴紧的鬓角和肚脐,萨克斯,狐步舞,进口马黛茶和雪茄,弹钢琴的黑鬼一口白牙,纸牌沙沙声夹杂着墨西哥银元叮当响……当然,少不了一两杯好酒。坏脾气的人在这种环境下也会少拔枪,偶有人玩玩刀子,却未必以闹出人命收场。警长摸摸小臂上的一条疤,分辨不清隐隐疼痛来自此回忆还是当下。要治疗伤口疼痛或记忆恼人,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来一杯,但警长觉得此时此刻有点不妥,他没有抓住凶手,不该再喝酒。不过床铺是如此诱人,而没有酒精帮忙,躺在上面等待自己失去知觉也会成为折磨。警长第一次闪过这样的念头:好在凶手已经把艾伯特杀了,酒吧为此关了门,一场困难的天人交战还没发生他就被豁免了。

  他用庆幸冲走失望,为怕不够,拿起毛巾寻些凉水洗脸。镜子久未擦拭,里面的人面目很模糊,反倒是镜子前的一个玻璃瓶光可鉴人,上头的“火鸡”标签清晰异常。

  见鬼,就一口。

  

  新的太阳升起,雪鸦镇的居民打开关得比平时更紧的门,陆陆续续地交换探询的眼神。这个早晨他们比平时更为温驯有礼,细心周到,没有问出口的问题人人都心知肚明,而最后的答案让人失望和放心:一切正常。

  没有人死,没有人去警署门前聚集。

  第二天,第三天……天天都是如此。过去的凶手就好像一则旧闻,在对现实失去影响力之后还会在一些人的心中盘踞很久。男人们在傍晚无聊时分,尤其会多问候那凶手的家人几次,但若警长在场,就不敢过于大声。没有人责怪他单枪匹马困守孤城,对来去如风的歹徒束手无策。恰因如此,未完成职守的警长更觉羞愧。

  终于,第七天的早晨来临,牧师的讲道会帮助人暂时忘记喝酒和骂人;汉瑟的珠宝店已经打扫干净,等着一位五金商的入住;而镇长等人也已研究好了艾伯特遗产的归属,今天便会公布。很快小镇就能恢复正常,警长觉得自我煎熬已经够了,第一次正式地安慰自己:至少凶手停止了犯案,大家安全了。

  话虽如此,当他换上新衬衫,给帽带打结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从镜子里反射过来,击中他前胸的第三粒纽扣——他起得并不比平时晚,这很让人满意,但是,这太让人满意了。

  “闹钟”不见了,威廉今天没有拉他的小提琴。当警长把这件事放进嘴里咀嚼时,才发现不止是今天,小提琴已经有好多天都没有响起了。

  没有房客喜欢拜访房东——在他走下楼,试图用烤叉撬开房门时,警长用人之常情来为自己那么晚才发现异常开脱。房门稍见空隙,一股熟悉的味道已不容人回避,警长稳住手腕,一边怀疑自己怎么能在一间散发着如此气息的房间楼上安睡了不知几个夜晚。

  威廉夫妇陈尸在卧室,睡衣上已有蛆在爬动。威廉背朝房门,看来毙命时正朝里走。警长用自己也不能理解的镇定把他翻过身,看见他的喉管被割开了,暗淡的血在对面的墙上形成了一道完整的彩虹。威廉姆斯瘦弱枯槁,即使反抗恐怕也无济于事。凶手也许喜欢干净,才选在他背后动的手。而威廉太太的伤口在那双丰满的乳房之下,第五和第六根之间,刀尖从这里挑了进去,流血不多,却直达心脏。这场面和气味好像鱼饵,帮助着警长逗引出记忆里的用刀高手。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警长的表现无可挑剔。邻居们在这令人不悦的环境下收敛死者,全亏他指令清晰,不容置疑。牧师被要求在他为新逝者所作的祷告中增添两个名字,警长还与他斟酌了词句。威廉夫妇遗留的财物由镇长担当公证封存起来,“因为我暂时还必须住在这里”。格林大夫也在他的鼓舞下拿出了超出专业水准的判断:凶杀发生在大约一周以前。看热闹的人见此情景,也能暂压住恐惧带来的无名怒火,把一句句相讥之语吞回嘴里。然而,“警长的房东被杀了”毕竟还是传遍了镇子,即使不加任何其他评论,已足够使人难以忍受。

  当这个热闹的星期天终于结束,警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从马甲腋窝下抽出了匕首,对着油灯仔细端详——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没有一丝血迹。

  这一天夜里,警长毫不出人意料地做了一个梦。梦的背景与雪鸦镇相仿,有几处建筑甚至一模一样。人们的脸却很陌生,也没有人叫他警长。梦里面,他引吭高歌,却又同时痛饮着波本。他挽着一名雪白轻盈的女子跳舞,却又多出了一双手抚摸着不知在何处也不知是双峰还是丰臀的肉体。他玩着纸牌,费力地读出点数,同时扣动扳机,青烟袅袅中一个个对手倒下,有女人的声音在笑,中枪者自己也在笑。于是他想跟着一起笑,却没有听见自己的声音。在一团嘈杂之中。

  当他醒来时,月正当空。他回想起这个梦以前曾做过多次,也回想起每一次他都通过再次入睡把它忘却了。这一次他不想睡,于是穿上外套,走出了门,没有戴上帽子和警徽。

  他要去红鹤。这个明确的目标让他踏实,让他觉得自己几乎仍在安全日常的保护之中。他当然已经知道自己心中所想,但需要用语言的形式给自己一次确认。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如果是走在早已熟悉的宁静小镇街道上,会让他觉得最有把握,最能把一切不可预知的事物拒之门外。

  这是他的盘算,执行起来还算成功——在走进红鹤的大门之前,他让自己平静地接受了现实:他就是凶手。那个被人叫做警长的人体内住着另外一个人,他平时还算安分,但借着酒精偶尔浮出水面。在十年之前也许他才是头儿,这也就是为什么警长从来回忆不起比十年更久远的过去。当这么说完之后,他很坦然,于是走到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毫无负担,轻松自如。喝酒后能经历的糟糕,他都已经体验过了,还有什么可怕?

  他不想对自己说谎,说有那么一刹那他想到了自首这个字眼。这样的念头他根本没让它存留过半秒钟。为自己承担罪责都是极其困难的事,何况为那么一个不是自己的人。他有理由放松,乃至庆祝。凶手搞清楚了,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江洋大盗,只是一个不该去抓的熟人,仅此而已。

  这个人想必有一个“警长”之外的名字,但他记不起那到底是什么。

  

  “钱宁斯。”一个声音出现了,警长几乎以为这是幻觉对他的回答。但声音在空荡荡地店堂里传出细小回声,他立刻意识到幻觉绝无如此精致。暗影的座位里有另一个人,从话音传来的角度可以猜测他站着。警长也想站起身来,但一来想起自己把马甲和佩枪留在了家里,二来杯中还有酒尚未喝完。

  那人的声音非常年轻,起初还让警长以为听错,但随即用更多的表现为自己证明了。警长觉得这样一个年轻的声音用铿锵严肃的态度鸿篇大论非常滑稽,如果声音里有一丝冲动,或者紧张,就会好上许多。他停止摇动座椅,努力地想分辨出情绪的蛛丝马迹,话的内容本身却不让人在意了,他只让它们如耳旁风般刮过。事后想起,才觉得它们久经锤炼,不知被对着镜子或旷野重复过了多少次,而语气的镇定也就随之不足为奇了。

  来人告诉他,钱宁斯是个小毛贼,十年以前在这雪鸦镇上失风被擒。逮捕他的警长热血铁腕,刚正不阿,凑巧正是来人的先父。本来善恶有报,一切都好,但上帝总有难以猜测的用意,时时编出命运的插曲,让英雄陨落而鼠辈偷生。名噪一时的格雷特匪帮恰在此时袭击镇子,居民纷纷逃离,唯有警长全无惧色,打算与职责共存亡。大战将即,为免殃及池鱼,他释放了牢笼中罪不至死的钱宁斯,把枪支马匹还给了他。不知这鼠辈因为一时冲动或是早有预谋,豪言愿助警长一臂之力。然而在真正开战之后,他却在警长背后射出了一颗犹大的子弹……这一切,都被时值七岁的来人看在眼里。

  而之后的一切,出自想像却绝不会错:钱宁斯不但靠出卖恩人保住性命,还卑鄙地篡夺了恩人的身份。他穿上死者的衣服,戴上死者的警徽,自称是警长,开始了在这雪鸦镇上新的人生。秋去冬来,镇子逐渐复苏,而钱宁斯扮演警长扮演得不亦乐乎,甚至于大概自己也错以为自己生来便是法律捍卫者,十足的好人。汉瑟,阿尔伯特和威廉,这几个老镇子上当初留下的人明明知道一切真相,却为了占夺他人财物,与他狼狈为奸,一个个改头换面,对过往守口如瓶,以致真警长的事迹淹没至今。

  “而今天,收割的日子到了。他们先于你而被正义审判,只因和你相较,钱宁斯,他们的罪算是轻的。”

  警长耐心地听到现在,当最后一次听到“钱宁斯”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终于从语气中听出一份他所期待的愤怒和激动,于是他满意了,抬腿把身边的座椅踢倒,侧身朝后倒去。

  枪声如预料中响起,但他躺在地板上,两腿朝着黑暗,能被射中的面积很小。为此来人从黑暗中探出身来,试图走进几步再行射击,就在此时,一个圆洞出现在了他苍白而光滑的眉心。

  警长,或者钱宁斯,听到对面的人和自己一样躺倒在地上,久久地连一丝声响也没有发出,才缓缓地坐起身来,一只手里无意识地拿着泼空了的杯子,另一只手握着从靴筒里拔出来的.22手枪。

  他就这样坐着,直到酒馆的门缝终于挡不住晨光的窥探,才想起应该去把杯子加满。

  或许是为了节约公众的时间,汉瑟,阿尔伯特、威廉夫妇的葬礼在同一天举行。一同下葬的还有杀害他们的无名凶手,他的年轻为他博取了价值一口棺材的同情。警长没有出席,他猜到人们会失望,责怪他过于谦逊,毕竟任何人对凶手伏诛的兴趣都会远远大于缅怀逝者。但他仍然没去,放任自己在打扫一新,擦过镜子的房间里休息。自酒馆那夜过后,要说有什么变化,就是他对履行职责的执着不再那么深了。

  

  正午过后,参加葬礼的人陆续返回了,而警长正思量是否该回到警署去上班,一个女人来拜访他,为他指路的人称她为斯韦尔夫人。

  女人双眼灵动,金色卷发下的脖颈白皙,腰身已不纤细,但在崭新的衣裙下还包裹得不错,宽大的骨盆暗示着好生养的秉赋——总而言之,风韵犹存。她一开口时便带出南方口音,称呼他“我亲爱的”时过分热情。

  “斯韦尔”是写在本镇罚款收据上的名字,是人们在“警长”之外,所记得的他的姓氏。斯韦尔夫人,当然是他离别已久的妻子,他们能在这茫茫人海中重逢,称得上是宽仁的上主展示的奇迹——以上这些,他半由人告之,半由自己在交谈中揣摩得来。

  对他的唯唯连声,女人并不介意,一诉别情在她似乎也不是最要紧。她唯一着急告诉他的是,他们的儿子离家出走了,为此她才不守约定擅离家乡来找他。小伙子的脑筋依然不太灵光,这些年来仿佛生活在梦里,持续编造着一个罪犯冒充了自己父亲的孤儿故事。牧师先生猜想这是警长当年为了保全全家,忍辱向匪徒乞怜给七岁的孩子留下的刺激所致。

  “当然,亲爱的,这不是你的错。”女人解释的表情很恰到好处,“但你知道,他不能容忍他的父亲不是个英雄……现在我们该到哪里去找他啊……”

  

  两天以后,雪鸦镇的人醒来时,会发现他们没有了警长。斯韦尔先生和斯韦尔夫人在天刚拂晓时坐马车离去,镇长还来不及阅读任何辞呈。他们走得匆忙,没和谁告别,老威廉的房子里也留下了不少东西,乞丐和调皮的孩子在里面挖宝,也不过得到些针头线脑,除了一张照片外,余者皆不值一提。

  照片上,年轻了至少十岁的警长衣冠楚楚,和一名黑发女子相偎在一起。他的肩头骑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他一样有一双大眼睛和一个肉鼻子。当然,一点也不像个凶手。

  

   注:2003年前后,更多世界文学由译界、出版社引自国内,在BBS上引发“翻译腔”讨论。借此机会,作者(夜X)与唐一斌、小饭、张悦然等人商议后,虚构了一名国外作者,对他进行“翻译”、发表。其中小说部分写作多数由夜X完成。此举(可定位为文学界的行为艺术)曾引发较大争论。